357亿!石雄城际铁路用地预审获自然资源部批复

   日期:2024-07-11     浏览:80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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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新建铁路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保定东至石家庄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石雄城际铁路用地预审正式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这一重大进展,为项目可研批复和尽早开工建设奠定了基础。

石雄城际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境内,是京津冀城际铁路网和雄安新区及周边地区铁路布局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衔接雄忻高铁、京雄城际、津霸客专、怀兴城际等,是保定、石家庄通达雄安新区、对接京津的快速通道和沟通冀东地区与冀南地区的便捷客运通道。

2022年初,国务院正式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建设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其中雄安新区至石家庄城际铁路被列入“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铁路。

项目由国铁集团主导,京津冀城际铁路公司建设。目前项目可研已审查待批复,全线初步设计定测工作已全面展开,计划在年内开工建设。

根据《意见函》:

一、新建铁路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保定东至石家庄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9-130000-04-01-772815)已列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冀政字〔2022〕25号)。经审查,该项目用地符合规定,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用地应控制在545.41公顷(8181亩)以内,其中农用地510.02公顷(7650亩),耕地390.02公顷(5850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63.97公顷(2460亩)。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按照铁路项目有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三、本预审意见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提出的审查结果,不得作为开工用地的依据。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〇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项目用地预审概况:

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是国家“八纵”高速铁路通道之一的“京哈-京港澳通道”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应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审批,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

该项目用地涉及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清苑区、蠡县、博野县、安国市,定州市和石家庄市长安区、栾城区、藁城区、无极县、正定县。

项目建设标准为350公里/小时,电力牵引双线高速铁路,平原地形;正线全长约166.805公里(不含联络线)。项目总投资356.98亿元。

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5.035公里,桥梁工程163.438公里(其中正线桥梁156.621公里,联络线6.817公里),车站7座(其中2台4线3座、2台6线1座、3台7线1座、4台8线2座),长5.149公里,动车所1座。

项目用地总面积为549.1556公顷,各功能分区为:路基工程23.2860公顷,桥梁工程294.0397公顷,车站(含动车所) 231.8299公顷。

其中(正定东)动车运用所设置存车线40条,8条检修库线,申请用地79.746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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